研磨機操作者必須熟悉設備一般結構及性能,不得超性能使用設備。零件與磨具體積之和不得超過料斗體積的90%。接通電源后,進行空運轉,應運轉平穩,無異常噪聲。否則應停機檢查。工件研磨前,必須將工件進行脫油去污處理。加工過程中必須根據工件研磨情況適時添加研磨劑和控制水的添加量。工作完畢停機時,切斷電源,清掃設備,做好設備維護保養工作。安全操作規程開機前,應檢查緊固螺釘,檢查電機軸等轉動是否靈活。設備在運轉中,發現異常應即停車。每隔6個月,應向振動電機或旋轉軸的軸承注油口加注鋰基脂。下班,應切斷電源。
空負荷試運轉。主機和分析機轉向正確。主機空負荷試運轉按轉向要求,其運轉時間不少于1h。主機空負荷運轉時,應將磨輥裝置用鋼絲繩扎緊,避免磨輥與磨環接觸打擊,如無條件,亦可將磨輥裝置拆卸。主機空負荷試運轉應平穩,潤滑油zui高溫度不得超過800c。溫升不得超過400c。分析機大小錐齒輪運轉應平穩,無不正常聲音,并保證油路暢通。鼓風機應觀察轉動方向,不應有不正常聲音和振動,滾動軸承zui高溫度不得超過700c,溫升不超過350c。
符合試運轉。經空負荷試運轉證明,各部件能正常工作時,才可進行符合試運轉。符合試運轉時間不少于8h(小時)。磨機工作應正常,傳動部分不得有不正常聲音和沖擊振動。滾動軸承和潤滑油zui高溫度不超過800c,溫升不超過400c。管道裝置中各法蘭接觸不應有漏風現象。磨粉產量達到規定指標。調整分析機轉速,使成品粒度控制在0.44-0.125mm范圍內。經空負荷及負荷使運轉合格后,再次把緊固件擰緊,即可投入正常運行。